细数幸福、然后忘记(转)
细数幸福,那些曾经他给过我的幸福,不知道会不会漏掉,但是我会用力的去想,他曾经给过我的一切幸福和快乐和美好的东西,因为我打算忘记。
因为,是逝去的幸福,所以不可能从头细数,只能想到一件是一件了,想想那些曾经拥有过的小美好,曾经我会以为是永远的小美好,终于离我而去了。
放弃一个人,也许对别人来说比较容易,可是我觉得自己真的很难作到,我不知道,这一次我会作得有多好,我只是想忘记,怎样痛怎样深的爱过,却要这样的忘记,好难,好难,可是,他真的不要我了,我一次次的贴上去,换来的只是冷冰冰的礼貌,我已经无力了,爱到无力只能选择放手,拖着只是让自己更心碎。
记得情人节的那天,他来找我,虽然之前我们说好的,他那几天正好有事,情人节也许赶不上过来了,我那时有一点生气也有一点郁闷,他说尽量,尽量快的过来,终于他坐火车,赶在情人节的下午来了。除了感动还是感动。我去火车站接他,当时他有多么的爱我,他一直担心他的样子不好,担心我会看不上他,可是我说不会,我一直说不会,一直给他打气,他终于有勇气来见我。那一天我下了三轮车,没有看到他,便打他电话,远远的看到一个男人傻傻的接电话,仔细一看,就是他,真的傻傻的样子,好有趣,可是我喜欢,真的好喜欢,我说我看到你了拉。于是我冲上去,挽住他的手,就拉他上了三轮车,在车子上紧紧的抱着他,一直低着头,吃吃的笑。后来到了家,他说松了一口气,一开始还怕我会不喜欢他,没想到我抱他抱的那么紧。讨厌拉,其实人家从来都没有那么紧的抱过一个男生,甚至都没有和男孩子拖过手,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,可是真的好爱他,从第一眼看到他就好爱他。情人节,我们一起过,粉开心粉甜蜜,他说要送花给我,可是我不要,他执意要送,我执意不要,于是,他只好不送了,可是回了家,我又嫌他不送花给我,他寒了好几下,又说要送给我花,其实我是和他闹着玩,谁要他的花来着,他要是在我身边,陪着我,比那插在瓶中的花,不知道要好几千倍几万倍。晚上和妹妹吟吟一起去逛街,请吟吟吃晚饭呢,和吟吟一起吃晚饭,我们去了蓝山咖啡馆,这种茶座咖吧的地方,我从来都没去过,我不会点菜,他就帮我点,他点了一份给自己的,一份另的给我,可是我喜欢吃他那一份,于是他把他的让给我。吃着饭聊着天,靠在他身边,心情好甜蜜,吟吟说我好肉麻,我承认,喜欢一个人的感觉,原来是这样的一种荡气回肠的幸福,那一秒,好像被宠上了天,像一个小公主。没有集万千宠爱于一身,我不在乎,因为有他的爱他的宠他的好他的怜,就好像全世界都被我忘记,那一天,真的好浪漫,没有太多的美好,只是有他,我的眼里心里灌满了爱情,灌满了甜蜜,就连现在痛着的回想,还是一种浓浓的幸福感动。主餐上完,上了冰淇淋。我忘记了挑的是什么,我只记得我让他喂我吃,他先不肯,他说,大厅广众的不好看。噢,于是我很乖,嘟了嘟小嘴,就勺了一匙准备自己吃的时候,他轻轻的拿过了我的小勺子,开始喂我,好贴心,好喜欢,一口又一口,那种甜蜜,那种柔情,那种感动,那种温存,仿佛还在唇边。吃完我的那个雪球,他就把冰淇淋推给妹妹,都归你了。可怜的妹妹,不要哇,那么多,我要减肥拉~于是我呶了呶嘴,说,老公,我还要。于是他又把冰淇淋从妹妹手边拿回到他自己身边,然后又一口口贴心的喂我,好感动,好激动,好快乐,那一刻,仿佛真的是永远。吃完饭出来,那时天有点微凉,我们手拖手,我嫌他的手好冷,我说,为什么别的男人的手都好温暖,你的手那么冷。他好紧张的看着我,谁的手很温暖。我说爸爸呀,还有别人呀,书上都说男人温暖的大手包着女孩子冰冷的小手咯。他呵呵笑,拉着我的手一直窝在他的口袋里,窝着窝着,手好暖,甚至好热,抽出手,我说手好热哦,他说呵,你这会又嫌热。拖着他的手,时而挽着他的手,时而窝在他的口袋里,时而他来托着我的腰,原来走路也可以有那么多种姿态,因为是他,所以快乐,所以只是平平淡淡的走路,竟然也是一种幸福,他说过,他不止一次的说过,他想跟我一直这样的走,一直的陪着我走,可是他说的,他作不到了。走了很久,鞋带突然散了,大街上,我对他说,老公,鞋带散了。他又呵呵笑,于是我把脚往前挪了一小下,我知道他不会拒绝我。他不会拒绝我,因为当时,他那么爱我,那么爱我,于是他俯下身,他帮我把鞋带系牢了。他可知道,他系的不是鞋带,而是我的心,他把我的心系牢了,我知道,我爱他,我是真的那样的爱他,因为是他,无论什么细节,他总是不遗余力的宠我。虽然现在他作不到了,他也不屑作了。可是我不能说他曾经从来没有爱过我。我知道他爱过的,他曾经的爱,是那么的深厚那么的细水流长的。又走了很久,好累,我对他说,那是一座桥上,天色黑了,没什么人,走得多了,走不动了。我说,我们休息一下吧,他看看我,半蹲下来,我背你吧。于是他背我,走过了两座桥。想起了小时候看的动画片,猪八戒背媳妇,我笑他是猪八戒,他只呵呵的笑。我的猪八戒,我曾经那么的想作你的媳妇,直到这一刻,我说我要忘掉你,我还是那么想作你的媳妇。曾经的宠爱,是真的,现在的冷漠也是真的。一年多的时间,一切真的都变了吗?
曾记得,他说,他没有什么好,唯有一点很好,那就是他会对我好,会永远的对我好。那时候,他真的对我很好。我们是玩泡泡堂认识的,娶了我之后,他才发现我的小气和任性。我一直以为,我人缘有多好,所以就开始对周围的人任性,有的人能宽容我,有的不可以。于是,和一些人吵架,就让他选择。有一些曾经和他再要好,他也始终都选我。虽然私下里,他总是劝我,不可以那么的任性,可是那时的我,总是不听。其实不是不听,只是任性,一直都是那么任性的孩子。那时候,他为了陪我,技术都生了,可是他不怨,只要我在,他就陪我,我闹脾气,我生气,我扬言要吵架,他随时都劝我,他随时都安抚我。他说他不会哄人,我知道他不会。看着他笨笨的哄我,其实真的好安心,也好开心,甚至有时候,会吵就想看着他笨笨哄我的样子,我知道,那是因为他在意我,他喜欢我,他爱我,所以他才这样盲目的宠我。他不会甜言蜜语,也不会花言巧语,可是他让我那么窝心,让我那么踏实,而且他好专一,他从来不会爱上别的女子,他的世界里只有我。看着别的一对又一对传出的花边新闻,这都和我们没关系,我们直到最后,也一直都是泡泡里的模范夫妻。只是有一次吵得很凶的时候,他选择了不理我。于是我到处扬言我们分手了,我自己觉得他不宠我了,我哭我闹,我宣告天下。后来他当别人的面否认了我们分手的事实,他还爱我,一直都爱我,只是他不喜欢我那么任性而已。我知道,我好任性的,也许,他再也受不了了。可是,当时,他真的好宠我。他那时也没什么钱,可是上一次生日的时候,他买了好多表情送给我。他知道我喜欢的,他就去买来送我,那个傻瓜,其实表情什么的真的不重要,虽然我会羡慕别人有这有那,可是我最珍贵的,依然是我们的爱情。有一次泡泡堂搞活动,只要在线上等着,就有机会在全世界宣布一句话,为了这一句话,他早上八点就在那边等着,为了送我那句话,一直等到了下午五六点,真的好感动,真的好满足,真的好爱你,那种爱意,在我身体里,她们都不知道,你对我有多好,可是我知道,我真的知道,所以我一直放不下的,是曾经的那种好。她们说,过去了的就是过去了,可是,我却觉得甘之若饴。还有一次,泡泡堂也搞活动,穿熊猫装的就有机会送玩偶。他也去排队去开房去等待,后来我们终于等到了,一个小的皮蛋,虽然是个小皮蛋,但是我还是好开心,他第二次来找我的时候,带过来了,我现在还把那个皮蛋放在我的床头,虽然他不再要我了,可是好多东西都藏着他的记忆,我真的能忘记吗,我不知道,爱一个人那么深那么沉,为什么他却能说放就放了呢?
后来我们不玩泡泡堂了,便一起去玩了QQ幻想,我先去的,他也来了,我叫了个名字为山的右边猫,我说我喜欢男生玩剑客,你玩剑客吧,于是他玩了个剑客叫猫的左边山,可是剑客升级慢,他后来又改玩了一个术士叫术士VS药师,因为当时我玩的是药师。我便急急申请了一个小号,我让他猜,我申请的小号叫什么,他说,药师VS术士吧,我说你怎么那么聪明。他说我了解你呀。是啊,他了解我,正如我了解他。相处了那么久,我们彼此了解彼此知道。既然我那么了解他,我为什么总是那么任性的挑战他,我一直以为爱是最重要的,现在才知道,原来我的任性,真的终于失去了我的爱。玩着游戏,其实也总是吵架,可是我们很快就能和好,我们语聊的时候,他说,我们能不能不吵架,我说,你知道我的性格,我没有办法忍住不吵。于是他和我约定,那么我们床头吵架床尾和吧。我也喜欢这样,所以一般我们吵架的当天晚上都能和好,我觉得那是一种幸福,那是一种秘密,在我看来,吵架也是一种幸福的秘密,我忘记了他的感受,我想他应该不喜欢吧,他一直不喜欢的,我却一直乐此不疲的,是我不珍惜,所以我失去的,是我活该。那时候常常一起玩,玩到深夜,有一次,我胃痛了,我便一个人躲进了龙城的染头发那个地方,我现在都忘记了那个地方叫什么,我只是呆着,等着他发现我不见。因为我们一直都是组队状态的。他果然很快发现我不见了,当时我们还在语聊。他问我在哪,我说我胃痛,我躲好了。他说来找我,他好笨,找了好久才把我找到,呵,他说怎么会胃痛,快去休息么,我说阵痛,很快就好的,老毛病了。他怪我,不爱惜自己,他怪我,不知道休息,我听着他怪我,可是我很窝心,因为我知道,他是关心我,我笑的很开心,我要他唱歌给我听。他不喜欢唱歌,我一直都知道,因为他说他唱歌不好听的,可是我喜欢,我就是喜欢。我想听我心爱的男人唱歌给我听,唱什么不重要,重要的是他用心唱着歌。他一开始不肯,我便用苦肉计,我说胃好痛哦,想听老公唱歌他都不肯。他当然心软了,于是他同意唱歌给我听,我张罗着点歌,他说不会唱,我说那你随便唱呀,于是他自己编了一首我爱我的老婆什么什么的,好有趣的好幸福的,好甜蜜的好温暖的。他问我,会不会唱得很难听,我说不会,我喜欢我好喜欢。
然后有一天,他编了个故事给我听,因为我叫猫猫——他就编了一个很有趣很有趣的故事,这是他编给我的唯一的一个故事,可是我好喜欢,真的好喜欢,大意是说,他在路上找我,没有找到我,只看到路上有一只猫,他就问那只猫,我在哪里,那只猫给他指东指西,他还是没有找到我,于是他仔细的看了那只猫,发现那只猫就是我,于是他把那只猫装进了笼子里,把我带回了家,他说要一辈子养我,一辈子把我放在他心里。我好喜欢那个故事,那天听他那种讲法,又好笑又窝心,谁说他笨的,他虽然木讷讷的不懂的哄女孩子的花招,可是我喜欢的,喜欢那种他特有的哄我的方式,喜欢他这样的爱我。
我喜欢听歌,喜欢他唱歌给我听,他一直都很头痛,他说可不可以不唱歌,可是我好想听他唱,于是他勉为其难的同意了,有时候,我会点一首歌,然后把音乐传给他,然后他当场学唱,呵呵,我真的好满足,好陶醉,在他的歌声中,我找到一种感觉,唯一的一种感觉,那种感觉,就叫作幸福,我没有办法去形容那种幸福,你可以感受到吗,反正我真的好感动,好贴心。我一直都承认,我是一个很容易被感动的女孩子,可是当一个男人,在最不喜欢一样东西的时候,他还是能为了你而付出的时候,你会不感动吗,你会不铭记吗,你会不窝心吗,你会不幸福吗?爱一个人,真的,只在于这些小小的感动中。然后有一天,他说,深圳最近流行了一首歌,叫披着羊皮的狼,他问我听过吗,当时我真的没听过,于是他唱给我听,这是他第一次主动的唱一首歌给我听,他说他就是那头狼,他会那样的爱我。我喜欢那歌词,喜欢那首歌,当时,我天天放那首歌,他没唱给我听的时候,我就听原唱,他唱给我听,我就听他唱,我告诉他,他比原唱唱的好听,因为他是唱给我一个人听的,我好喜欢,我一直好喜欢。他说我好奇怪,竟然会喜欢他唱歌,他说知道自己唱的不好听,却有那么奇怪的我。可是我就是喜欢,喜欢他唱的歌,喜欢他的人,喜欢他对我好,甚至喜欢他凶我骂我,喜欢他的一切。现在有好多人都说他对不我好,我知道,那是因为我的描述,我一直都很会把自己隐藏在一个弱者的位置,一直都很容易让别人同情到我,但其实不是的,我总是会为他说明,他对我好的,只是别人听了我对自己的哀怨后对他的误解,其实他一直都对我很好,不珍惜的那个人,一直都是我。
还有,好多好多,却发现这里写不下了,他对我的好,而我,终于无缘只能放手!